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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in the movie of Diary of June

這一篇是大大當時寫的日記,一直聽到最後那句名言,今天恰巧有人po出原文了...大大,這篇文章措辭犀利,直指這位記者的矛盾之處,我覺得他真的好酷,不愧是神話的大大...

 

2004-09-20 

读完breaknews赵贤宇记者的文章后…… 

偶然地在看娱乐新闻时读到个很有趣的文章,所以我写了这篇文。 

读赵贤宇的文章时我所想到的是“这个人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评论着大众音乐,却又无法理解大众歌手和Fan文化的人……所谓的觉悟是认为支持所喜欢的歌手是件很丢脸的事。因为文化上的不自由,到了在party上也要在意周围人的眼色的程度。如果看大众文化更加发展一些的国外的情形,已经形成了文明的Fans层,而且并不觉得这种公演文化是件丢脸的事,也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在韩国所谓这些追逐偶像的人,是在做完自己该做的事之外再去享受公演文化乐趣的自由的人。而觉得这些人不像话的那些人,其实才是被压抑和在意他人目光的无法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不幸又可怜的人。 

如果按赵贤宇记者的思想表现的话,就是由于韩国还没有那样的歌手,所以还没有到那种程度。那么反过来,我想问韩国比起那些文化先进国有哪些更好的地方。韩国的大众文化现在也只是模仿的阶段,因此也只能是跟随的水准。音乐广播是韩国的创造物吗?R&B和hip-hop是韩国的创造物吗?音乐评论家这样的职业也不是先在韩国出现的。我不想过多地说关于音乐人或是歌手的话,但如果执意要说的话,我们不是音乐人而是大众歌手。是10代歌迷的偶像,是为给观众带去快乐而演出。如果喜欢绚烂的钢琴演奏的话就去买钢琴独奏专辑来听,如果是懂得MP3和CD的音质差异的评论家的话就去买CD听吧。如同在众多饮食中总会有合自己口味的食品一样,如果我们的饮食不合你的口味,那就去吃别的吧。我们不会为讨厌我们饮食的人做这些料理。幸好有人喜欢我们用心做出来的料理,而我们也只是为了这些人继续努力做事而以。 

说我们的歌只有简单的旋律,你说的这些话才充分表现出对我们音乐的无知。目前在美国,原code这样的音乐是现在的趋势。代表性的有Usher的‘yeah’,此外,Janet Jackson,Brandy,Nelly,Ashanty等美国音乐的领头者们都喜用这类音乐。那他们的音乐是如何表现的呢?真是给韩国评论家丢脸。当然,做音乐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受制约的部分。并不像garage band那样是兴趣所为,因为是职业的缘故我们也需要与上面的协调。 

对于我们的个人活动,也写了很多有趣的东西呢。所谓不去试试也就得不到什么,虽然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但是通过挑战,我们也得到了许多。这样就可以了。 

通过很是时机地评论目前处在最大焦点中的神话来提高关注度,对此,你似乎成功了。如果以后还有机会的话,拜托你多做些事前调查和学习,然后再做出更有深度的评论和批评。 

神话是幸运儿。在签名的时候如果对她们说要好好考试,事后她们真的会拿第一名的成绩单过来。歌迷们为我们的音乐舞台而狂热和高兴,而有了歌迷们这样热情的氛围,我们就更加努力准备和活动。给予快乐的同时,我们也得到回报……还需要什么呢? 

赵贤宇,想问问你的人生是什么。通过没有一丝赞赏只有中伤的你的文章,你自己又得到了什么,并过着怎样的人生呢?想要批判我们就先要有这个资格。如果你的文章不是为了单纯地要提高关注度或是还有什么话要说,就请直接来找我本人。 

P.S,想见神话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以上 

Mun Eric拜上 

轉自百度橙色守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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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ray4y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